金年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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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扶貧日的由來
2014年8月1日,國務院決定從2014年起,将每年10月17日設立為“扶貧日”,具體活動由國務院扶貧辦商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。設立“扶貧日”充分體現了黨中央、國務院對于扶貧開發工作的高度重視,也充分體現了對于貧困地區貧困群衆的格外關心,所以設立“扶貧日”是繼續向貧困宣戰的一個重要的舉措。
扶貧知識釋義
  • 目标任務
    ​到2020年,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“兩不愁三保障”,即不愁吃、不愁穿,義務教育、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。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,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标接近全國平均水平。确保我國現行标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,消除絕對貧困;确保貧困縣全部摘帽,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。
  • “六個精準”
    ​扶貧對象精準、項目安排精準、資金使用精準、措施到戶精準、因村派人(第一書記)精準、脫貧成效精準。
  • “五個一批”
    ​發展生産脫貧一批、易地扶貧搬遷脫貧一批、生态補償脫貧一批、發展教育脫貧一批、社會保障兜底一批。
  • “七個堅持”
    ​堅持嚴格執行現行扶貧标準;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;堅持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;堅持扶貧同扶智相結合;堅持開發式扶貧和保障性扶貧相統籌;堅持脫貧攻堅與錘煉作風鍛煉隊伍相統一;堅持調動全社會扶貧的積極性。
  • “四個不摘”
    ​貧困縣摘帽後,要繼續完成剩餘貧困人口脫貧任務,實現已脫貧人口的穩定脫貧。貧困縣黨政正職要保持穩定,做到摘帽不摘責任;脫貧攻堅主要政策要繼續執行,做到摘帽不摘政策;扶貧工作隊不能撤,做到摘帽不摘幫扶;要把防止返貧放在重要位置,做到摘帽不摘監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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